近年來國家發展政策隨著經濟、社會、人口、家庭結構的改變,面臨許多新的衝擊,
如人口高齡化與少子化的威脅、失業人口年輕化的問題、所得分配與重分配如何合理化的議題,
進而面對全球化帶來的各種挑戰,社會工作者提供的家庭支持資源更形重要,因此,社工專業將是未來發展專業的新契機。
▌課程說明
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107/11/21更新)暨「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規則」(106/3/24更新)辦理。
課程目標:
課程內容:(如欲修習社會研究法,建議先修過社會統計或統計分析相關課程)
第一期(27學分) |
第二期(23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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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學科 |
學分 |
新增學科 |
學分 |
舊制學科 |
學分 |
舊制學科 |
學分 |
社會學 |
3 |
社會福利概論 |
3 |
社會工作概論 |
3 |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
3 |
心理學 |
3 |
社區工作 |
3 |
社會研究方法 |
3 |
社會工作管理 |
3 |
社會心理學 |
3 |
社會福利行政 |
3 |
社會個案工作 |
3 |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
3 |
方案設計與評估 |
3 |
社會統計 |
3 |
社會團體工作 |
3 |
社會工作實習(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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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實習(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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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以後社工師新制考試新增資格採認科目, 舊制學員補修學分,以符合新制報考社會工作師資格。 |
社工師考試新制與舊制皆採認之科目。 |
▌訓練費用
學分費說明:每學分$2,500元,實習費用$3,600元(本學程共27學分),課程費用71,100元。
學分費所含內容:課程講義費(不含上課用書)。
▌招生對象
達15人開課,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額滿為止,如報名人數不足,則延期辦理或取消辦理全額退費。
▌報名日期及方式
自113年04月13日至113年11月24日,每週六、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視課程狀況調整);報名期限: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起迄日期依課程實際安排為主,如遇國定假日,則視狀況排課,本校保留課程時間與師資調整之權利)
報名方式:
繳費方式:
相關規範:
▌優惠方案
優惠方案:(優惠方式僅能擇一適用)
▌上課地點
靜宜大學
▌退費方式
依據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二)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三)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洽詢專線
04-26328001轉19103 紀小姐 或 專線:04-26329840,傳真:04-26320659
▌注意事項
成績考核: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