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說明
114年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國小師資)
114年06月03日-114年06月23日為公告期間,尚未開始報名
114年06月24日-114年07月04日為報名期間,請至線上報名並寄送檢附文件至靜宜大學推廣教育處
▌訓練費用
報名費用新台幣1,500元。
每學分新臺幣3,000元,本學分班學費合計138,000元整,學分費依各期通知繳交。(以上費用不含書籍費。)
校內設施可依校規定申請使用。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8條第2項資格者,免繳學分費。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8條第2項資格者,免繳學分費。
本課程規劃46學分,包含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至少修習10學分) 、教育專業課程 (至少36學分)。(依實際教學情況安排課程,本校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
開班日期:114年8月1日至117年1月31日止
(各期別起迄日期依課程實際安排為主,如遇國定假日或補行上班,則視狀況排課,本校保留課程時間與師資調整之權利)
▌招生對象
(一) 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8條第2項者(補助生),由主管機關採公開甄選方式,進用未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且最近3年內於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並表現優良者。
2. 符合「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第1項者(自費生):
(1) 一般身分:
I. 於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10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II. 同一縣市之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2) 原住民身分:
I. 於學校(不限偏遠地區)實際服務累計滿10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II. 同一縣市之學校(不限偏遠地區)實際服務任教科目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二) 現職代理教師係指至113學年度第2學期在職者,前開服務年資係計算至113學年度第2學期為止。
▌報名日期及方式
▌繳款方式
下面三種方式,提供您繳費,請擇一進行付款。
一、線上繳費
請至靜宜大學推廣教育處註冊帳號,線上繳費。https://dpcd.pu.edu.tw/p/412-1047-2783.php?Lang=zh-tw
二、銀行轉帳
第一銀行轉帳,銀行代號【007】,分行:沙鹿分行,銀行帳號【422-50-525928】
三、信用卡
1. 至本處信用卡刷卡繳費。
2. 傳真或郵寄【信用卡繳款確認單】
下載網址https://dpcd.pu.edu.tw/var/file/47/1047/img/551/528986940.doc
完成上述動作後請於下方連結填寫回覆線上回覆單
https://forms.gle/kJ6uiGJGhNR2yoMg6
▌上課地點
靜宜大學(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7段200號)
▌退費方式
經審查報考資格不符或未完成報名程序得申請退費外,已繳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如報名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時,本校保留不招生之權利,將費用全額退還考生所繳交之報名費。
▌洽詢專線
04-26328001轉19107 尤小姐 或 專線:04-26329840,傳真:04-26320659
▌注意事項
(一)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二)本班學生錄取後,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休學或轉學。
(三)本校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
▌線上報名
步驟1-點選學分班課程、選擇偏遠地區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步驟2-點選欲選課清單、選擇後,按選課。
步驟3-點選欲已選課清單、勾選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