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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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說明


114年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國小師資)

114年06月03日-114年06月23日為公告期間,尚未開始報名

114年06月24日-114年07月04日為報名期間,請至線上報名並寄送檢附文件至靜宜大學推廣教育處

 

▌訓練費用


報名費用新台幣1,500元。

每學分新臺幣3,000元,本學分班學費合計138,000元整,學分費依各期通知繳交(以上費用不含書籍費。)

校內設施可依校規定申請使用。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8條第2項資格者,免繳學分費。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8條第2項資格者,免繳學分費。

本課程規劃46學分,包含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至少修習10學分) 、教育專業課程 (至少36學分)。(依實際教學情況安排課程,本校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

開班日期:114年8月1日至117年1月31日止

(各期別起迄日期依課程實際安排為主,如遇國定假日或補行上班,則視狀況排課,本校保留課程時間與師資調整之權利)

▌招生對象


(一)    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8條第2項者(補助生),由主管機關採公開甄選方式,進用未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且最近3年內於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並表現優良者。
      2.    符合「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第1項者(自費生):
(1)    一般身分:
      I.  於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10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II. 同一縣市之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2)    原住民身分:
      I.  於學校(不限偏遠地區)實際服務累計滿10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II. 同一縣市之學校(不限偏遠地區)實際服務任教科目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二)    現職代理教師係指至113學年度第2學期在職者,前開服務年資係計算至113學年度第2學期為止。

▌報名日期及方式


  • 報名公告期間:依114年5月27日臺師字(二)字第1142601351C號函,於受理報名20日前公告招生簡章。
    114年6月3日至114年6月23日止。
  • 報名期限:114年6月24日至114年7月4日,報名截止。
  • 錄取名單:114年7月21日於此公告。
  • 報名方式及檢附文件:請於114年7月4日前繳交下列文件
  • 線上報名敬請至靜宜大學推廣教育處網頁註冊帳號,進行選課及繳交費用。報名網址:https://reurl.cc/RY09xD
  • 通訊報名,掛號郵寄至:433台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200號靜宜大學推廣教育處 收,並於信封袋上註明(114年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 檢附文件:
  1. 報名表(附件2),請以正楷簽章。
  2. 學士(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持外國學歷證書者,應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完成相關驗證或採認程序,其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及入出國紀錄證明,須加蓋駐外單位查驗證章。持未加蓋駐外單位查驗證章之外國學歷證書者,須檢具切結書(如附件3)。
  3. 在職證明書。
  4. 工作年資證明書(如服務期間於不同機構任職,需檢附前機構之在職證明書)。
  5. 學習計畫書(含自傳、報考動機及學習計畫)。(如附件4)
  6. 實際服務期間表現優良之證明,可於服務證明書、在職證明書等備註表現優良,或填寫表現優良證明表(請提供至少一學期的證明)。(如附件5)
  7. 靜宜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一份。(如附件6)
  8. 欲申請抵免者,請填寫「學分抵免申請表」(如附件10請於報名時檢附,並以一次辦理為限)。
  9.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
  10. 退費申請書(如附件7):經審查報考資格不符或未完成報名程序得申請退費外,已繳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如報名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時,本校保留不招生之權利,將費用全額退還考生所繳交之報名費。
  11. 將報名資料等各項證件依順序排列,並用長尾夾或迴紋針夾於右上角,裝入A4規格之信封袋繳交(需貼上附件8「報名專用信封封面」),所繳交之各項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情事者,撤銷入學資格。

▌繳款方式


下面三種方式,提供您繳費,請擇一進行付款。

一、線上繳費

請至靜宜大學推廣教育處註冊帳號,線上繳費。https://dpcd.pu.edu.tw/p/412-1047-2783.php?Lang=zh-tw

二、銀行轉帳
第一銀行轉帳,銀行代號【007】,分行:沙鹿分行,銀行帳號【422-50-525928】

三、信用卡
1. 至本處信用卡刷卡繳費。

2. 傳真或郵寄【信用卡繳款確認單】
    下載網址https://dpcd.pu.edu.tw/var/file/47/1047/img/551/528986940.doc

    完成上述動作後請於下方連結填寫回覆線上回覆單
      https://forms.gle/kJ6uiGJGhNR2yoMg6

 

▌上課地點


靜宜大學(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7段200號)

▌退費方式


經審查報考資格不符或未完成報名程序得申請退費外,已繳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如報名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時,本校保留不招生之權利,將費用全額退還考生所繳交之報名費。

▌洽詢專線


04-26328001轉19107  尤小姐 或 專線:04-26329840,傳真:04-26320659

▌注意事項


(一)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二)本班學生錄取後,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休學或轉學。
(三)本校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

▌線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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