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期全修,單科選修民法、刑法、商事法、行政法
市中心開班! 假日進修! 上課更方便!
堅強師資陣容:法學教授、律師、公務員高考及格,並具實務經驗。
金碗銀碗,比不上公職的鐵飯碗,選讀法律考取公職
跨領域學習,提升職場競爭力,以及日後再深造的機會
投資股票有賺有賠,但投資自己進修法律學分班,穩賺不賠!
▌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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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授課老師 |
第二期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授課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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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
3 |
陳鴻儀 |
民事訴訟法 |
3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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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
3 |
徐珮玉 |
刑事訴訟法 |
3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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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
3 |
王迺宇 |
強制執行法 |
2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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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 |
3 |
程立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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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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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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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課程學分費 |
第二期課程學分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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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學分×$3,000=$36,000元 |
8學分×$3,000=2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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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方案:限擇一優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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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課程期間:115/03/07 -115/07/26
第二期課程時間:115/09/05- 115/12/27
▌報名日期及方式
報名即日起至115/03/02(一),額滿為止。
第一期課程期間:115/03/07 -115/07/26
第二期課程時間:115/09/05- 115/12/27
報名方式擇一即可
(報名學員須繳交課程費用及相關資料,方報名完成。)
▌上課地點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404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
▌繳費方式
本處不收現金,請依下方繳費方式:
(一) 至本處信用卡刷卡繳費。
(二) 報名系統線上繳費,可支援刷卡、台灣pay、街口支付、實體轉帳。
(系統確認款項會顯示繳費狀態)
(三) 第一銀行轉帳,銀行代號【007】,分行:沙鹿分行,銀行帳號【422-50-525928】,
轉帳完畢後請填寫繳費回覆表https://forms.gle/kJ6uiGJGhNR2yoMg6,以利對帳。
(四) 填寫信用卡繳款確認單寄送或傳真至04-26320659,收到後由專人跟您聯繫確認繳費事宜。
▌退費方式
依據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 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二)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三)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洽詢專線
04-26328001轉19107 尤小姐 或專線:04-26329840,傳真:04-26320659
▌注意事項
▌成績考核
▌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