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科技領域資訊科技科師資增能學分班
※至6/2止報名人數未達成班數,故薦送報名延至6/20,統一7/8公告開班及錄取資訊。
▌課程說明
111年科技領域資訊科技科師資增能學分班
▌訓練費用
免費 (學分費教育部全額補助)
▌招生對象報名資格不符合者恕無法參與本班課程。
- 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並依法取得中等學校師資訊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並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確認薦送者。
- 報名資格:(領有下列合格教師證書)
- 中等學校電腦(計算機概論)科
- 高級中等學校資訊科技概論科
- 中等學校資訊科
- 中等學校資料處理科
- 錄取優先順序:
- 第一優先: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資訊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資訊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 第二順位:取得中等學校資訊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資訊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 第三順位: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資訊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教師。
- 第四順位:取得中等學校資訊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 ※名額有限,以上各標準比序以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先後排序。
▌招生人數
1班,共30人
- 薦送教師即日起至
5月30日(星期一)報名,6月6日公告薦送報名確認名單。延至6/20報名,並於7/8公告錄取名單 - 薦送名單確認後尚有名額,將於6/7-6/30受理自行報名審查作業。
- 課程屆時報名期限未滿30人,本校得取消辦理或延期辦理,若取消辦理,將保證金全額退費。
▌報名方式 完成全國教師進修網線上登記報名並繳交報名資料以完成報名程序。
- 全國教師進修網登記報名:因名額有限,請於111年5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行線上登記報名。(http://www3.inservice.edu.tw/),恕不接受其他方式登記報名。課程代碼:【3432961】
- 依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函送薦送名單,提供報名表及相關報名資料,郵寄本校推廣教育處(43301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7段200號,靜宜大學推廣教育處,並於信封上註明「111資訊增能學分班」字樣。)
- 薦送教師報名需於111年5月30日;自行報名需於111年6月30日(以憑郵戳為憑)前繳交報名資料及保證金收據,應備資料如下:(請依序裝訂,未依公告備齊相關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都恕不受理,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1) 報名表正本(需加蓋學校印信),請備妥正面脫帽相片一式二張,浮貼於報名表上。
(2) 學員報名個資同意書
(3) 進修服務切結書
(4) 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1份。
(5) 合格中等學校教師證書影本。(符合報名資格之合格教師證書)
(6) 中等學校服務之在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之正本(勿以聘書替代,聘期包含110學年度第2學期,並可查驗專任教師或兼任或代理代課教師)。
(7) 有效期限護照影本或最高學歷英文版影本。
(8) 保證金3,000元之繳費證明。(請貼於報名表上)未繳交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參訓期間如未能如期完成全部課程,保證金不予退還。
▌保證金繳交方式
- 郵政劃撥:戶名【靜宜大學】;帳號【22004696】
- 至郵局ATM進行劃撥轉帳,請選擇劃撥轉帳方式,帳號【22004696】
- 新光商銀轉帳,銀行代號【103】,銀行帳號【0356-50-004311-2】
- 至本處信用卡刷卡繳費,或填寫簡章附件之信用卡繳款確認單
▌錄取公告及報到
- 預定111年7月8日公告錄取名單,並以e-mail或簡訊通知錄取學員報到相關事宜。
- 報到:報到當日正取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將依規定通知備取生遞補上課。
▌上課日期
- 111.8.1 - 111.8.28 周二至周四 9:00-16:00
- 111.8.29- 111.10.23 周六、周日 9:00-16:00
▌上課地點
靜宜大學校本部(433台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200號)。
▌課程簡介
資訊科技課綱概論 / 1學分
資訊科技新興主題 / 1學分
資訊科學教育法 / 1學分
演算法 / 2學分
程式設計與資料結構 / 2學分
▌注意事項
- 上課日如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疫情,以臺中市政府公告辦理停班停課,並擇期補課。
- 本處所辦理之各學分課程不授予學位證書。
- 本課程依據教育部105年9月29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133088號函,於105年9月14日召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科技領域師資增能課程-師資培育宣導說明會會議」決議,完成 7 學分(資訊科技課綱概論1學分、資訊科學新興主題1學分、資訊科學教學法1學分、程式設計與資料結構2學分及演算法2學分)課程取得修畢學分證明書後,加科登記為「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資訊科技科」教師。
- 本課程不受理學分抵免。唯依中國民國106年4月12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50356號函規定,參加本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之「教育部國中教師運算思維增能研習種子教師培訓課程」或「教育部高中資訊教師運算思維增能研習種子教師培訓課程」,並取得種子教師證書者,倘參與修習增能學分班或第二專長學分班,可抵免「資訊科技課綱概論」科目,其餘課程不得抵免。
- 本班結業學員如欲取得加科教師資格者,需修畢必修科目並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 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 本班學生錄取後,不得辦理保留錄取資格、休學或轉學。
- 每班以招收30名學員為原則,(未達25人,本處保留開班權利)若取消辦理,將保證金全額退費。
- 本校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
- 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
▌洽詢專線
04-26328001轉19104-19107共7線 或 專線:04-26329840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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