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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推廣教育處

113-1隨班附讀選課流程與辦法<報名截止>

★113學年度第1學期隨班附讀報名截止(僅至113/9/23)★

隨班附讀請依下列規定進行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報名前請先參閱【隨班附讀選課重要提醒】

★因9/25才進行選課,課程確定選上後才能產生"臨時學號",故選課前隨班附讀生資料無法在學校系統產生,此期間學員若需要開(騎)車入校,請自行向校警隊換證,課後可至推廣教育處(任垣208室)進行蓋章後離校。請遵守學校停車規範將愛車停在停車格內,以上敬請配合,謝謝!

▌報名資格


大學部學分班→高中(職)畢或同等學力符合報考大學資格者

研究所學分班→大學或大專畢業,符合報考研究所資格者

本校國際學院設有雙聯與三聯學生,相關說明請參考:https://oia.pu.edu.tw/p/426-1048-11.php

 

▌報名時間


1. 113學年度第1學期隨班附讀報名截止(僅至113/9/23)

2. 開學第一週請務必上課,瞭解課程是否符合個人需求,並瞭解該堂課的出席、評分等相關規定

 

▌報名方式


1. 請先至本校網站連結E校園服務網選課手冊暨課程綱要查詢』查詢課程名稱、上課時間

2. 下載報名表填寫個人基本資料、課程名稱、選課代碼

3. 親至本處辦公室(任垣樓208室)填寫報名表或通訊報名(傳真或郵寄)

4.下載 加選課程同意單 經由授課老師同意簽章後,於開學第一週送至本處辦公室,始能為您進行選課作業

※如有通知補件,請寄email到 jyjiang@gm.pu.edu.tw

 

▌選課程序


1. 本處將於本校學生加退選(含校際選課)後(113/9/23),始能為您加選課程。

2. 選課完成後,本處會將選課結果公告於網頁最新消息,並以簡訊通知您上網查閱選課清單。

 

▌選課限制


1. 學士學分班每學期不得修習超過18學分、碩士學分班每學期不得修習超過9學分。

2. 教育研究所(含在職專班)必修課程與教育學程恕接受隨班附讀。

3. 本校得視課程修課人數及相關規定,保留是否接受隨班附讀的權利

 

▌專科規定


選課後欲轉修他科,限於每學期加退選結束前提出轉科申請(請至本處填寫加退選單,受理申請以一次為限,但已額滿之科目不受理轉入申請),逾期概不受理

 

▌收費標準


1. 大學部學分費:每學分 $2,500元

2. 研究所學分費:每學分 $5,500元

3. EMBA學分費:每學分 $6,400元

4. 以上費用不含書籍費、講義費、網路使用費、實習課程材料費、圖書館圖書借閱以及體育館使用費。

 

▌優惠方式


1. 依選課結果公告指定日期內完成繳費者,修習大學部學分者,享85優惠;碩士班學分者,享9優惠。

2. 舊學員享有9優惠。

3. 本校校友,修習大學部學分者,於報名時檢附本校畢業證書影本,享有5優惠。

 

▌繳費方式


請於選課結果公告後,於指定日期內完成繳費

1. 郵局劃撥→戶名:靜宜大學;劃撥帳號【22004696】

2. 持郵局提款卡至郵局ATM轉劃撥帳號【22004696】

3. 第一銀行轉帳:銀行代號【007】,分行【沙鹿分行】,銀行帳號【422-50-525928】

4. 信用卡(請親至本處刷卡或傳真信用卡繳費確認單

 

▌退費規定


依據教育部頒布之「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畫審查要點」第十一條規定

1. 本處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無息退還已繳費用。

2.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

(1) 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還學費九成(90%)

(2) 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費五成(50%)

(3) 開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畢(結)業規定


學員修習各課程成績及格,依修習班別差異頒發不同之證明

1. 學分班(含大學部與研究所)依本校學則規定,請假缺課時數合計達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核發學分證明

2. 修習大學部學分者,成績須達60分,研究所則須達70分,始為及格並取得學分證明

3. 日後考取本校相關系所,所修習之學分應依本校各系所學分抵免辦法酌予抵免

4. 修足各類學程規定學分,發給學程證明。

 

▌注意事項


1. 研習中途,缺、曠課超出規定者,恕不核發學分證書及任何費用

2. 學分班學員無正式學籍,不符合緩徵兵役要件

3. 各類課程恕不接受旁聽或試聽

4. 學員停車通行證請於選課確認並完成繳費後,親至本處辦公室(任垣樓208室)領取

5. 為維護您的權益,修課期間,關於課務資訊、成績及校內E-mail運用等,將以校園入口網站進行通知及查詢。敬請於選課結果公告後,自行至靜宜大學校網頁左列「靜宜電子郵件」進行帳號開通,作業方式如下:

(1)啟用帳號( https://webmail.pu.edu.tw/toJsp.do?jsp=reg/notice ),點選連結進入啟用網頁後,請先確認「靜宜大學校園資訊服務帳號使用規範」內容,再點選網頁下方「我同意」,進入下一個網頁後依序填入您的「學號」、「生日」及「身分證字號」,再點選送出資料。重新設定完密碼以及備用信箱後,即可以「帳號」及更新後之密碼登入本校電子信箱( https://webmail.pu.edu.tw/index.do?thetime=1646894394472 )。

(2)入口網站、學校電子信箱帳號為英文字小寫「a」+您的學號刪除第1及9碼。例如:學號為7104298765 帳號即為 a10429876。

(3)圖書館帳號登入,帳號:CE+身分證字號(數字部分);密碼:身分證字號(首字英文字母大寫)

 

上課時間及節次對照表


節次

1

2

3

4

5

6

時間

8:10~9:00

9:10~10:00

10:10~11:00

11:10~12:00

12:10~13:00

13:10~14:00

14:10~15:00

節次

7

8

9

10

11

12

13

時間

15:10~16:00

16:10~17:00

17:10~18:00

18:05~18:55

19:00~19:50

19:55~20:45

20:50~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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