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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推廣教育處

113年化粧品專業技術人員8小時回訓課程

 化妝品專業技術人員回訓

課程說明


依衛生福利部令衛授食字第 1081604665 號,化粧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五條規定,化粧品專業技術人員於從業期間,每年至少應接受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舉辦之化粧品製造及優良製造準則訓練八小時。

上課日期


113年03月23日(六)  09:00至18:00 (總計8小時)

訓練費用


2500元/人,早鳥優惠2250元/人(113年03月08日前繳費)。(滿30人即開班)

招生對象


1. 於112年完成化粧品專業技術人員訓練課程及取得其資格證書者 (113年取得證書者還不需回訓)

2. 有興趣參加課程者皆歡迎報名

 

報名日期及方式


即日起至113年03月15日,額滿為止。

下列方式請擇一進行

  1. 線上報名-報名學員須至本校推廣教育處-官網-註冊選課,請點擊課程介紹中立即報名,完成線上報名後繳交課程費用及檢附證明文件,方為報名完成。
  2. 紙本報名-請填妥紙本報名表下方附件填妥後,繳交課程費用及檢附證明文件,並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繳交至本校,方為報名完成。 

報名學員須繳交課程費用及相關資料(郵寄或傳真),方為報名完成。

報名文件:請自行檢查「化粧品專業技術人員職前訓練班」證書(報名113年訓練課程僅受理112年12月31日之前所核發的證書)。

繳費方式


擇一即可,
(一)    郵政劃撥:戶名【靜宜大學】;帳號【22004696】
(二)    至郵局ATM進行劃撥轉帳,請選擇轉入劃撥帳號方式,帳號【22004696】
(三)    第一銀行轉帳,銀行代號【007】,分行:沙鹿分行,銀行帳號【422-50-525928】
(四)    至本處信用卡刷卡繳費,或填寫【信用卡繳款確認單】傳真或郵寄辦公室,下載網址 https://goo.gl/tibh2c

上課地點及規定


上課地點:靜宜大學校本部(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


1.簽到/簽退,不定時課堂查課。
2.出席率需達100%,方可取得修讀證書。
3.課程結束後舉行課後考核,考核成績為70分以上及格。

退費方式


依據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二)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三)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洽詢專線


04-26328001轉19103 紀小姐 或 專線:04-26329840,傳真:04-26320659

 

注意事項


1.本課程安排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相關領域且經驗豐富的教授與專家授課。

2.各班如人數不足無法開班,由本處公佈,並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3.課程期間無供應餐點,會場備有飲水機供學員使用,敬請自備茶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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