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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推廣教育處

113年英國ITEC國際彩妝師 證照培訓班

立即報名

說明會:9/1914點,任垣204教室※  說明會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tNzCX2sdHHJJqzPt6

課程說明 詳細資料如師資、課程內容、報名表、個資同意書請參照簡章(下拉至本頁最下方下載)


此課程專為希望成為國際認證彩妝造型師的學員設計,提供專業且完整的培訓,幫助學員順利通過英國ITEC國際彩妝造型師認證考試。

課程特色

1.國際認證:ITEC是全球認可的美容和健康領域認證機構,此證照在國際上具有高度認可度

2.實用性強:課程注重職場應用,學生可以直接發揮所學技能於就業市場

3.與時俱進:課程內容會定期更新,反映最新的彩妝專業知識及技術

4.跨文化視角:學生將學習適應不同文化背景的彩妝需求

5.職業發展:為學生開啟國際化的職業發展道路,增加就業競爭力

 

 

上課時間 


預計規劃1139月底~12月初,每周六,上課時間另訂之。

1.線上課程:6小時

2.實體課程:35小時

3.模擬考:3小時

4.Homework-Portfolio 作品集 10小時

 

 

招生對象


具備化妝基礎,有意從事多元彩妝相關工作或對不同文化彩妝技巧有興趣之人。(限各大學、科大大學部學生報名)

 

報名日期及方式


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報名方式擇一即可,

一、紙本報名 : 資料請掛號郵寄至:(43301)台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靜宜大學推廣教育處 黃小姐收 或 將報名資料傳真至04-26320659(檢附資料:報名表、1吋照片2張、繳費證明、最高學歷、符合繳費資格之佐證文件)

二、線上報名 : 請至本校推廣教育處網站進行線上報名(需先註冊);其他文件(繳費證明、最高學歷、符合繳費資格之佐證文件)可以使用傳真至04-26320659(各式文件請於空白處務必註明【學員名字+英國ITEC國際彩妝師證照培訓班】) 或 email方式寄至puedumeisin12@gm.pu.edu.tw(主旨務必註明【學員名字+英國ITEC國際彩妝師證照培訓班】)。

三、傳真報名,將報名資料傳真至04-26320659

(報名學員須繳交課程費用+相關資料,方為報名完成。)

 

▌上課費用


上課費用:13,000(9月底以前報名者優惠1,000)

考照費用:有意報考之學員另繳費之。

 

繳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推廣教育處不收現金;帶現金者,請至本校至善樓郵局進行(一)郵政劃撥繳費,繳費完,請將收據寫上【學員名字+課程名稱】繳回本推廣教育處。

() 第一銀行,銀行代號【007】,銀行帳號【422-50-525928

以紙本報名者,繳費證明請與報名表一同繳回本處;如以線上報名者,請於繳費憑證空白處寫上【學員名字+課程名稱】繳交至本處,或傳真(04-26320659)掃描emailpuedumeisin12@gm.pu.edu.tw

如以網銀APP線上轉帳,請於交易備註寫上【學員姓名】,交易完成後請截圖,內容請務必包含以下資訊:交易日期時間交易金額轉出帳號後四/五碼交易結果:完成/成功/OK字樣,並emailpuedumeisin12@gm.pu.edu.tw,主旨請註明【學員名字+課程名稱】。

() 填寫信用卡代刷單連同紙本報名表回傳至本處(可傳真04-26320659emailpuedumeisin12@gm.pu.edu.tw),本處收到後,由專人跟您聯繫確認再代刷。

() 至本處信用卡刷卡繳費。

 

上課地點


靜宜大學校本部(台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上課教室將於確定開課後另以【上課通知】簡訊告知。

 

退費方式


依據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

      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二)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三)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本校教職員生退款將匯至郵局帳戶,校外人士將退款至其提供郵局帳戶。

 

洽詢專線


04-2632800119106  小姐 或專線:04-26329840,傳真:04-26320659emailpuedumeisin12@gm.pu.edu.tw

 

注意事項


1. 教學師資與課程內容及場地等,本處保留變更之權利。

2. 如報名人數不足,則由本處公告延期辦理或取消辦理全額退費。

3. 如學員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課程費用依退費辦法辦理,相關費用恕不保留至其他課程。

4. 各班謝絕旁聽、試聽,以免影響上課秩序,上課時請配帶學員證(學員證第一週上課時發給)※本校教職員工生不另行發給。

5. 靜宜大學校內停車辦法:學員於完成報名(含繳費)手續後,於第一堂課時由本處發給學員證,學員可憑證入校(非上課時段前不開放入校)。停車請停放於停車格內, 違規停車者將依本校校園車輛管理辦法處理。

6. 如有未盡之事,將另行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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