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歌唱的藝術;歌劇、藝術與愛情學分課程
▌課程說明
課程說明:
【歌唱的藝術】〈2學分〉:
本課程為聲樂入門課,以義大利美聲唱法為核心,介紹西方傳統歌唱藝術。課程打破僅限音樂科班的一對一專業教學模式,強調只要掌握正確發聲,一般非專業者亦能學好歌唱。目的在推廣歌唱藝術至通識教育,引導學生認識聲音潛能,培養歌唱實作與欣賞能力,並促進身心愉悅與生活幸福感。
【歌劇、藝術與愛情】〈2學分〉:
本課程以歌劇欣賞為核心,結合通識教育理念,介紹西方音樂史與藝術教育目的,並深入探討歌劇的音樂與戲劇內容。透過中西文化比較,反思現代與傳統生活文化。課程亦以愛情主題為討論重點,選取具永恆價值的經典歌劇,引導學生理解其精神意義與現代生活的關聯。
課程綱要請參照簡章內容
▌課程費用
學分費說明:每學分$3,000元。
學分費所含內容:課程講義費(不含上課用書)。
▌招生對象
- 18歲以上之一般社會大眾皆可。
達15人開課,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額滿為止,如報名人數不足,則延期辦理或取消辦理全額退費。
▌報名日期及方式
課程自115年2月24日至115年6月25日期間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起迄日期依課程實際安排為主,如遇國定假日,則視狀況排課,本校保留課程時間與師資調整之權利)
報名方式:
- 通訊報名,資料請掛號郵寄至:(433)台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200號靜宜大學推廣教育處 收,或將報名資料傳真至04-26320659。
- 請至本校推廣教育處網站進行線上報名。
- 檢附資料:1吋照片2張、最高學歷證明、繳費收據。
繳費方式:
- 第一銀行轉帳,銀行代號【007】,分行:沙鹿分行,銀行帳號【422-50-525928】
- 刷卡:(1)至本處信用卡刷卡繳費。 (2) 傳真刷卡(傳真刷卡單置於簡章最後頁)
相關規範:
- 學分費說明:每學分$3,000元。
- 學分費所含內容:課程講義費(不含上課用書)。
▌優惠方案
優惠方案:(優惠方式僅能擇一適用)
- 1/31號報名並繳費者享95折優惠。
- 各大專校院教職員工生享88折優惠(請檢附證明)。
▌上課地點
靜宜大學校本部
▌退費方式
依據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二)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三)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洽詢專線
04-26328001轉19106 陳小姐 或 專線:04-26329840,傳真:04-26320659
▌注意事項
成績考核:
- 本培訓課程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書。
- 出席規定:學分班課程缺席與曠課依本校學則辦理。如缺、曠課時數達該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該科不予計分。
注意事項:
- 各班如人數不足無法開班,由本處公佈。
- 如學員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課程費用依退費辦法辦理,相關費用恕不保留至其他課程。
- 各班謝絕旁聽、試聽,以免影響上課秩序,上課時請配帶學員證(學員證開課當日發給,僅核發予校外人士)。
- 本處所辦理之各學分課程不授予學位證書,如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 報名後,請按每週上課時間自行出席上課,不另行通知。
- 課程進行中如遇天災(如颱風等)不可抗拒因素停課者,得另行安排時間進行補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