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靜宜大學辦理家庭教育專業課程學分班

(一)強化家庭教育工作者之專業知能與實務應用能力。
(二) 協助具備家庭教育實務工作經驗者,透過完整修習本班課程,以利未來順利取得教育部認可之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
(三) 促進家庭教育相關機構與從業人員之間,建立良好的溝通、合作與互動網絡。
▌課程內容
第一期課程期間:115/09/05 -116/01/31
第二期課程時間:116/02/13- 11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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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授課老師 |
第二期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授課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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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概論 |
2 |
江燕鳳 |
家庭生活管理 |
2 |
李依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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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議題研究 |
2 |
李依臻 |
親職教育 |
2 |
金群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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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文化與家庭 |
2 |
郭俊巖 |
諮商倫理 |
2 |
劉福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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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關係與溝通 |
2 |
廖福民 |
青少年行為與輔導 |
2 |
楊安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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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與老人生活 |
2 |
王香蘋 |
家庭壓力與危機處理 |
2 |
賴秦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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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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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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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課程學分費 |
第二期課程學分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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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學分×$2,500=$25,000元 |
10學分×$25,000=2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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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方案:限擇一優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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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及方式
報名即日起至115/08/31(一),額滿為止。
網路線上報名及繳費 :
於本校推廣教育處網站報名系統註冊帳號報名,紙本資料亦須寄送至本處。報名網址:https://reurl.cc/RY09xD
A.請先網路線上報名:敬請至靜宜大學推廣教育處網頁註冊帳號,進行選課。
B.再將紙本書面審查資料郵寄/親送
檢附資料:報名表、1吋照片2張、最高學歷佐證文件
▌上課地點
靜宜大學 (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
▌繳費方式
本處不收現金,請依下方繳費方式:
(一) 至本處信用卡刷卡繳費。
(二) 報名系統線上繳費,可支援刷卡、台灣pay、街口支付、實體轉帳。
(系統確認款項會顯示繳費狀態)
(三) 第一銀行轉帳,銀行代號【007】,分行:沙鹿分行,銀行帳號【422-50-525928】,
轉帳完畢後請填寫繳費回覆表https://forms.gle/kJ6uiGJGhNR2yoMg6,以利對帳。
(四) 填寫信用卡繳款確認單寄送或傳真至04-26320659,收到後由專人跟您聯繫確認繳費事宜。
▌退費方式
依據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 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二)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三)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洽詢專線
承辦人員:04-26328001轉19107 尤小姐
推廣教育處專線:04-26329840
傳真號碼:04-26320659
▌注意事項
- 各班如人數不足無法開班,由本處公佈。
- 如學員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課程費用依退費辦法辦理,相關費用恕不保留至其他課程。
- 各班謝絕旁聽、試聽,以免影響上課秩序,上課時請配帶學員證(學員證第一週上課時發給)。
- 本處所辦理之各學分課程不授予學位證書,如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 部分課程會因為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招生關係,改為線上上課或是延後上課。
▌成績考核
- 出席規定:學分班課程缺席與曠課依本校學則辦理。如缺、曠課時數達該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該科不予計分。
- 成績規定:科目及格標準為為60分。
- 符合出席及成績規定者,修習完該科科目,發給學分證書。


